一、瑪喜樂女士在四十多歲時先生過逝,他將喪失親人的悲痛化為愛,在台灣經濟最差、語言又不通的情況下,選擇貧瘠的地區二林,開始照顧小兒痲痺的孩子,給他們輪椅、支架,給他們衣食、受教育,三十年如一日。
二、瑪喜樂女士於民國八十年開始從事智障兒童的教養工作,今年三月,分院落成啓用,智障服務除兒童、成人外,並及於痴呆老人。
三、瑪喜樂女士雖已八十三歲,但仍不休息,繼續為我們的身心障礙同胞盡心盡力奉獻,不支領喜樂保育院薪水,是最可敬可佩的長年義工。她的工作受地方人士及政府的肯定,她對台灣身心障礙同胞的愛和關懷令人感動,二林地區都稱她為「二林媽祖」。
四、瑪喜樂女士自民國四十九年來台服務,迄今已達三十七年,其對於障礙兒童及患者之愛心及貢獻,令人敬佩,足堪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