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唐文心女士自民國五十五年來台從事宗教工作迄今,已逾三十年,其奉獻服務之精神令人敬佩,足資表揚。 二、唐女士為輔導偏差行為青少年,定期辦理講習,對台中 、新城、坪林教會青少年教化工作,頗有助益。 三、唐女士在各教會成立婦女會,免費教授西點、美食、插 花、英文,直接提昇生活品質以及促進家庭和諧。 四、唐女士領養貧困孤兒姚祥禮、趙玉東、唐明忠,並協助 其成家立業,其愛心足為社會之模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