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偉露娜宣教士自民國六十年來台奉獻服務,迄今已達二十六年,其致力於宣教工作,關懷大陳義胞及原住民生活,幫助精神病患者,奉獻服務之精神可佩,足資表揚 。
二、偉露娜宣教士於民國六十年至七十三年,全力協助屏東潮州「潮州教會」擔任女傳道職務,致力於兒童工作、 青年工作、婦女工作、英文教學、講道、訪視病人,期間常支援大陳義胞及平地原住民同胞服務工作。
三、民國七十五年至八十三年,協助台北板橋教會,除前項工作範圍外,特別幫助患有精神病病人;不但使患者本身得照顧,帶給家眷安慰,同時亦經常推動社區服務工作。
四、偉露娜宣教士於民國八十四年至今,除協助新莊市西盛教會之教會內部各項工作外,特別對加工區員工施以援助,使基層勞工工作被重視及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