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原始
佛教《長
阿含經》、《雜
阿含經》皆有「超度」一詞,但並非指薦拔亡靈,而是超越、超克之意,如《長
阿含經》載:「超度於眾欲,一毛不傾動。」《雜
阿含經》載:「慇懃精進禪,超度生死流。」《大明三藏法數》解釋:「一未度者令度,度,即超度也。謂眾生未度生死苦者,令其得度也。」
「超度」一詞後在漢傳
佛教逐漸轉為
拔度亡靈之事,如唐.藏川所述之《佛說預修十王生七經》載:「慈孝男女,修齋造福,薦拔亡人,報生養之恩,七七修齋造像,以報父母,令得生天。」又宋.志磐《佛祖統記》:「思溪王氏有女卒,請施食,河冰船不可渡,乃遣人報,令設座於斛前。即船上遙為呪願,中夜一女至船上曰:謝師戒法已得超度。」宋.日休《龍舒增廣淨土文》曰:「念阿彌陀佛,誠可薦拔亡者,可增延福壽,不特身後生西方而已。」
清代施琅(1621-1696)於澎湖海戰擊敗鄭克塽海軍後,為追悼海戰死亡清軍,他寫下〈祭澎湖陣亡將士文〉道:「蕩平凱奏,超度建場。」晚清文人林豪,因見咸豐七、八(1857-1858)年間而寫下〈招魂曲(有引)〉道:「淡北自丁巳、戊午間連年分類械鬥,死亡者以萬計。事平,里人為道場於艋舺龍山寺,
超薦亡魂。時陰雨連日,天色愁慘;余感之,為此詩也。」
《安平縣雜記》載:「若入殮,若頭七(頭七俗名「開魂路」)、若過旬(七日一旬,富裕之家必延僧道或菜公誦經設祭一次)、若卒哭(俗名「撤靈」)、若安葬,必請其披袈裟(袈裟,僧衣也),禮誦彌陀經、金剛經、梁皇懺及血盆等經,以超度亡者。」清代
超薦亡者既有僧侶,亦有菜公任其事。相同的記載亦可見於《樹杞林志.風俗考(三).雜俗》:「樹杞林堡,土沃田肥,生財則甚易;而尚巫信鬼,用財亦甚耗。若遇神誕,賽愿搬演雜,不吝重費。有菜堂吃齋而為
道士者、有代人禳禱而為客師者,遇病則延為祈保,曰『進錢補運』;金
鼓喧騰,人謂其能
建醮功德,超度幽魂也。」新竹竹東(樹杞林)進出
齋堂的
道士亦能為亡者
超薦,可見,清代臺灣
超薦法會是僧侶、齋公、
道士共同的法事之一。
在農曆七月是臺灣民俗
超薦最重要的傳統,《噶瑪蘭志略.風俗志》載:「七月超度,自初一至月終,各里社僉舉首鳩金,延僧禮讖,普施盂蘭法食,家供牲醴時羞果實,結綵張燈,焚化楮鏹,不計其數。」宜蘭地區於農曆七月大舉
超薦亡靈的儀式,亦見於臺灣其他地區,至今尤盛。
如今在臺灣,
超薦被賦予兩種意義,一是超度亡者,二是引薦生者,即引薦佛法。一般
佛教徒在亡故後,於七七日間,禮請僧侶舉行
超薦法會成為一普遍行事。
【撰寫人】
闞正宗(佛光大學教授)
【參考資料】
1. 唐.藏川述,《佛說預修十王生七經》X01,CBETA,2011。
2. 宋.志磐《佛祖統記》,T49,CBETA,2011。
3. 明.一如,《大明三藏法數》,P181,CBETA,2011。
4. 清.施琅,《靖海紀事》,臺灣文獻叢刊第十三種,南投:臺灣沈文獻委員會,1992。
5. 連橫等,《臺灣詩乘》卷五,臺灣文獻叢刊第六十四種。
6. 失佚,《安平縣雜記》《臺灣文獻叢刊》第五十二種。
7. 《樹杞林志.風俗考(三)》,臺灣文獻叢刊第六十三種。
8.
陳慶餘、釋宗惇、釋惠敏、釋滿祥,〈
超薦佛事與遺屬輔導〉,《哲學與文化月刊雜誌社》,33:4(2006.04.01):6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