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臺南紅頭
司公。(張超然提供)
「
司公」(或作「師公」)乃指民間對於
道士、
法師,甚至是偏屬
佛教傳統而專為民眾提供儀式服務的釋教
法師(又稱「
香花
和尚」)的泛稱,但所指稱的對象又因地域差異而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臺南地區的儀式專家可以依照其頭巾顏色,區分為「紅頭
司公」與「烏頭師公」兩大類。其中,紅頭
司公專指擅長
驅邪法術,為人趕鬼治病的
法師,其作法時多為赤腳,且頭部繫有紅色頭巾,故而有此稱呼。相較於此,頭戴黑色網巾與金色道冠,能夠為
廟方或地方社區舉行大型
建醮法會以及專為特定喪家舉行功德法事(
道教齋醮科儀)的
道士,則被稱為「烏頭
司公」。雖然如此,大部分臺南
道士也多兼學
驅邪法術(俗稱「小法」),因而同時具備這兩種身分。
相較於南部「
司公」主要泛稱
道士與
法師,只是根據不同頭巾顏色區分二者,臺灣北部則將此稱擴及釋教
法師。臺灣北部
道士除了能為地方寺
廟或社區舉行三獻、
禮斗、
普度或
建醮法會,亦多兼學
驅邪法術(三奶法)成為自身道
壇或所駐宮
廟日常提供的儀式服務,諸如:
收驚、祭解、補運等法事,因此自稱為「道法二門」。但與南部
道士不同的是,北部
道士由於視喪穢為禁忌,而不提供喪葬期間的功德儀式服務,強調專為生者與神明服務的儀式傳統,所謂「專門吉事」、「只度生,不度死」。由於所行限於吉事(或稱紅事),而且過去舉行
驅邪法術的頻率往往高於
建醮,頭繫紅巾的形象深植人心,故而稱為「紅頭
司公」。至於臺灣北部的喪葬功德(或稱黑事)則多由釋教
法師提供服務,而被稱為「烏頭
司公」。
雖然民間多以「
司公」泛指
道士、
法師或
香花
和尚。但這樣的稱謂主要指涉的是宋代以來江南地區陸續興起的諸種
驅邪儀式專家,包括已經和
道教緊密結合的天心、神霄、清微諸法的法官,偏屬民間
佛教傳統的普庵、
瑜珈法師,或者仍具素樸巫教形式的閭山、梅山諸派
法師。這些流行於福建、廣東、江西、浙江等地的
驅邪法師,成為地方社會解決日常生活困境(諸如天旱、顛邪、生病、鬧鬼、蝗害、難產等)的主要求助對象。一如原鄉福建、廣東的信仰習俗,臺灣早期亦以這類
驅邪法師為主要儀式服務的提供者,而被民間泛稱為「
司公」。
【撰寫者】
張超然(輔仁大學宗教學系副教授)

臺灣北部紅頭
司公。(張超然提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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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宗教與中國社會研究中心,2011年,頁30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