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The Pope,拉丁文Pope是來自希臘文πάππας)是羅馬
主教,是普世天
主教會的領袖,羅馬
主教在角色上是
耶穌門徒聖伯多祿的繼承人,在傳統上認為
耶穌將天國的鑰匙交給他,擁有「束縛與釋放」的權利,
耶穌也表明「伯鐸」一名,意指:「磐石」,指在這個「磐石」的基礎上,建立教會,現任(第266任)
教宗為方濟各,於公元2013年3月13日當選。
羅馬
主教是聖伯多祿的繼承人,在天
主教的信仰傳承中,其職務權利及角色首先來自聖經的啟示及教會的意識中逐漸明朗化。在天
主教信仰中從聖經知道伯多祿原是漁夫,因著
耶穌的召叫,成為第一批門徒之一(谷一16~20;若一35~42),在門徒團體中常代表發言,是
耶穌特別重視幾位門徒之一,甚至稱許他為「磐石」,要以他為基礎,建立祂的團體(谷三16;瑪六18;若一42)。在初期的新約教會中,伯鐸的確在耶路撒冷教會、宗徒團體或十二門徒中,他是團體的發言人(宗一15,宗二14等等)。
有關新約中的伯鐸,在天
主教的傳統中,有三段經文被天
主教神學認為是首牧職務的基礎。當然,非天
主教聖經學家並不完全同意。首先是瑪竇十六16~19
耶穌將天國鑰匙交約伯鐸,歴史上首由戴爾都良(Q.S.F. Tertulian 約160﹣230)以此承認伯鐸的地位;第三世紀
教宗斯德望一世(Stephen I. 254-257)根據這段經文肯定羅馬
教宗的職務。其次是路廿二31~32提到
耶穌託囑伯鐸要堅固弟兄的信德,表示伯鐸在教會團體中地位的不同,負有堅固教會信仰的職務。另外是若廿一15~17
耶穌將羊群託付給伯鐸,由此肯定伯鐸首牧的重要性。總之,建基於
新約聖經的伯鐸職務及其繼承性的信仰,在天
主教會歴史的前四個世紀逐漸明朗化,到了第四世紀已成為公認的道理。第四世紀之後有關資料更豐富。為此1870年梵一大公會議在「永遠司牧」憲章中,欽定有關羅馬
教宗首牧職務的信理。
從教會發展的歴史來看,其他
基督教會則強調一切
主教都是平等的,
主教是地方教會的首領,在聖經中稱為監督或
長老,羅馬帝國形成五個主要的
主教,即羅馬
主教、亞歴山大港
主教、安提阿
主教、君士坦丁堡
主教、以及耶路撒冷
主教,五個
主教明爭暗鬥都希望能成為
主教之首,直到
伊斯蘭教興起後,耶路撒冷、安提阿和亞歷山大港教會都因
穆斯林侵入而衰微,剩下羅馬
主教和君士坦丁堡
主教分別成為西東方教會重要領袖,而羅馬
主教在政權分裂的西部地區因數次與入侵蠻族成功的談判,其社會重要性更遠超過政權,成為西部有政教實權的人物。
由於
教宗職務的獨特性,關於任期並沒有任何規定。在教會的歴史上,有
教宗被帝王撤職者,也有
教宗有凟職及失去智能的問題。但至目前為止並無任何規定。天
主教法典355條指出:「宗座出缺或完全被阻時,在普世教會治理上,任何事不可變更,但應遵守對這種狀況所制訂的法律」。
選舉
教宗的會議被稱為conclave,源自拉丁文cum clave「用鑰匙上鎖」,意指樞機們被鎖在與外界隔離的場所中,直至選出新
教宗為止。樞機閉門會議只限於在梵蒂岡西斯汀小堂舉行。事前將徹底搜查場地,投票者不可與外界接觸,直至選出新
教宗為止。樞機們住進聖伯多祿大殿旁的聖瑪爾大之家。為他們服務的醫生、廚師、侍者等,都得發誓嚴守祕密,否則遭受被逐出教會之懲罰,樞機亦一樣。
選舉
教宗的閉門會議(Conclave)舉行當日,有份投票的樞機先在聖伯多祿大殿參與彌撒聖祭,然後進入西斯汀小堂,下午開始投票。只要有候選人得到超過三份之二的票數,便是新選出來的
教宗,否則次日繼續,一般上午和下午各舉行兩次投票。如果三天後仍未選出新
教宗,樞機們會暫停一天去祈禱和交談,然後繼續投票。
如果七次投票之後仍未有結果,便再次停頓去祈禱和交談,然後繼續,直至選出新
教宗為止。所有投票都是閉門進行,選票亦會在即日被燒毀,樞機必須宣誓對會議內容永久保密。依照傳統,當未選出新
教宗時,他們會讓選票燃燒出黑煙,以告知外面等候的群眾;當燒出白煙時,便表示新
教宗已選出。參與選舉的樞機,人數不得超過120人,未滿80歲者才有資格投票。理論上,任何已受洗、未婚的男天
主教徒皆有資格當選
教宗。不過實際上,從十五世紀開始,當選的
教宗均為樞機。
在選舉
教宗會議上,樞機團會先從有投票權的樞機抽
籤選出九人:三人負責監票、三人充當聯絡、三人負責覆核監票。選票為長條形,上半部印有拉丁文字句「我選舉(以下人士)為最高首牧」(eligio in Summum Pontificem),空白部份用來寫上被選者的名字。之後,每名樞機步上
祭台,舉起摺好的選票,大聲宣誓:「我呼求上主
基督,我的審判者為我作證,我投票選出那位我認為在天主面前應被選拔者」。然後將選票放在盤子上。投票完畢,隨即進行唱票。三位監票員逐一檢視選票。此時,所有樞機在投票期間寫下的筆記將被收集起來,並連同選票一併燒毀。
在至少800年的時間裡,每一位
教宗都擁有其個人牧徽以作為其
教宗權的標誌。首位為人熟知具有牧徽的
教宗是諾森四世(1243-1254)。此前的
教宗們僅在17世纪才有了專有的牧徽(attributed arms)。在所有的
教宗牧徽都包含三重冕的圖案。传统上
教宗牧徽均有金銀鑰匙,以代表權力束縛和釋放於地上(银色)和天上(金色)。"因此,在牧徽學中,鑰匙象徵着
教宗權力作為
基督之代表在地上的精神權威。
教宗的服裝白色為主,於是又稱為白衣
主教,有別於樞機
主教(紅衣
主教)以紅色為主,總
主教(紫衣
主教)則以紫色為主。在
基督宗教文化中,白色是喜慶、崇敬、莊嚴的象徵。
教宗常服、和禮服長袍與樞機、
主教相比,在樣式和剪裁上是基本相同的,唯一的區别就是颜色。
教宗的大禮服也是以白色為主,但大披肩與樞機一樣,也是红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