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經過開
壇禮後正式成為
壇主(劉怡君提供)
一貫道的道場設有許多大、小規模不同的
佛堂,其負責人稱為「
壇主」,又稱「堂主」。「
壇主」的名稱在大陸時期的文獻即有記載,根據
一貫道道場的規定,普通的
道親必須經由申請與立愿,才能設立家庭
佛堂而成為
壇主。而各道場的規定亦有所少許差異:早期規定較嚴格,有些道場規定家中必須至少要有兩人確定茹素、並且立下發愿「清口茹素、懺悔過往、遵師重道、研究道理」的「清口愿」後,才能設立
佛堂;現階段每個道場也會因應時代變遷而調整,有些規定只要家中有一人立清口愿,則可申請設立家庭
佛堂,而由已立愿清口者擔任
壇主。
由於道務逐漸擴展,
一貫道的
佛堂也區分為許多不同的層級:例如總
壇(又稱「道務中心」)、公共
佛堂、家庭
佛堂或臨時
佛堂,負責人皆可稱為
壇主。由於負責的
佛堂層級不同,也有道場將不同層級的
佛堂領導配合不同的道場職級;例如總
壇的負責人為「前人」或「領導點傳師」;公共
佛堂的負責人為「點傳師」,或是結合數人共同承擔,稱為「聯合
壇主」;家庭與臨時
佛堂的
壇主則由一般已清口的
道親、辦事人員或講師擔任。所以在道場的職務上,
壇主的身分可以與其他道場的行政職務重疊;但有些道場則規定點傳師不可身兼
壇主,以避免天職職級的混淆。
除此之外,也有道場將
壇主依照不同的功能或職務來稱呼,例如正、副
壇主、護道
壇主、了愿
壇主等──正
壇主負責管理、主導
佛堂的道務運作;副
壇主扮演輔助的角色來輔佐
壇主;而護道
壇主與了愿
壇主只純粹護持與幫忙
佛堂的運作。
壇主的職責是管理其負責的
佛堂,包括處理
佛堂的日常庶務、配合道務運作、聯絡
道親、渡人與成全
道親等各項事務,皆由
壇主領導、管理、聯絡,可說是
一貫道中最基層的幹部。現今
一貫道的各道場多半會開設「
壇主班」,除了安排進修課程提升
壇主素質之外,也在其中進行道場事務的佈達,再由
壇主將訊息轉達給所屬的一般
道親。由於與一般
道親接觸頻繁,也往往被要求注意言行舉止,以便在修為上作為
道親的模範。
【撰寫人】
李紀勳(輔仁大學宗教學系博士生)
劉怡君(輔仁大學宗教學系兼任講師及博士候選人)
【參考文獻】
1.宋光宇,《天道鈎沉》,臺北市:萬卷樓,2010。
2.林萬傳,《先天大道系統研究》,臺南:靝巨,1984。
3.慕禹(林萬傳),《
一貫道概要》,臺南:靝巨,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