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髑(拉丁文:reliquiae; 英文:relics)為聖人或者有德行的人遺留下來的遺物。狹義來說為聖人的毛髮或者骸骨,廣義來說則為他們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一切物品。
聖髑在宗教中具有紀念的意義,對
聖髑的崇敬時常出現在不同的宗教信仰系統當中。如
基督信仰、希臘的文化、
印度教、
佛教等皆對
聖髑有所敬崇。
在天
主教會中,對
聖髑的敬崇隨著時代的發展有所起落。早在公元156年已經有了
聖髑的概念,到了公元八世紀乃至中世紀,對聖徒遺物的尊敬衍生出不同的弊端,曾一度遭到反對。到了十六世紀,天
主教會正式在特利騰大公會議(Council of Trent, 1545-1563),也就是天
主教會的改革會議中正式認可對
聖髑的崇敬。而
基督教的催生者,
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則在同一個世紀進行宗教改革之後,則對敬禮
聖髑產生了相反的態度。在
佛教與
印度教歷史的發展當中,對
聖髑的尊敬則具有一定程度的進展。
聖髑以有形的方式延續聖人們的生命以及其影響力,信徒藉著崇敬
聖髑,感受到聖人們在生活與信仰中的典範,同時也可能因此對信仰產生更親近的感受。在西方的
教堂,東方的寺
廟皆可見到
聖髑的保存以及信徒對
聖髑的崇敬,有時也有
聖髑的遊行,藉此聯繫各地信徒的信仰力量。
聖髑不僅存在於
基督宗教的傳統之中,在
其他宗教也有類似的
聖髑崇敬。在
基督宗教傳統中,
聖髑可分為三類:身體(如骨骸,毛髮);第二類可為聖人們使用過的物品(如衣物),第三類為接觸過聖人的物件(如接觸過墓穴的衣物或者布料)。
其他宗教如
伊斯蘭教、
印度教、
佛教皆有類似的
聖髑,例如
佛教的舍利子也可被視為一
聖髑的一個種類。
【撰寫者】
黃渼婷(輔仁大學天
主教學術研究院助理研究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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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教名詞統一委員會,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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