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
廟於祭祀時所用之大
鼓。(葉聰霈提供)
「
鼓」,在中國宗教儀式中,有著長久深遠的發展。在《禮運》:「蕢桴而土
鼓,猶若可以致其敬於鬼神」,說明早期先民以簣草摶土塊做成為
鼓槌,即是「蕢桴」;並築土為
鼓而成了「土
鼓」,用以祭祀鬼神。另在《禮記》中則將「土
鼓」、「蕢桴」稱為「伊耆氏之樂也」。此外中國自古以來的聖人發明禮教之傳統,也附會到過去上古君王的身上,如黃帝製
鼓的傳說。在《山海經.大荒樂經》:「樂海中有流波山,其上有獸,狀如牛,蒼身而無角,一足。其聲如雷,其名為夔,黃帝得之,以其皮為
鼓,橛以雷獸之骨,聲聞五百里,以威天下。」,則開始出現黃帝以獸皮製
鼓,以獸骨為
鼓槌的說法,「以威天下」喻意為有軍事上的用途。
在
道教的歷史發展上,對科儀與符法的使用,即以搭配
鼓聲使用,如六朝時期(222-589)的《太上洞玄靈寶五嶽神符》:「祭法
鼓,吹大
鼓」。唐朝時期的《要修科儀戒律鈔》中將
鼓聲作為
道士行使齋儀開始時的通知與儀式動作的引領:「先鳴法
鼓,次引朋眾」。而在
佛教戒律當中,即有在食用齋飯、說法聽經等情況下使用
鼓,藉以召集僧眾的規定。如《五分律》云:「諸比丘布薩,眾不時集。佛言:若打犍椎,若打
鼓吹貝,若食時擊者。」;另在《僧祇律》中說:「帝釋有三
鼓,若善法堂說法,打第三
鼓。」。後世的
佛教僧團更進一步以敲鐘擂
鼓,作為出家僧侶日常生活,早起夜寢的報時功用,形成了「晨鐘暮
鼓」。
現今臺灣道、佛二教的宮觀寺
廟,常見將鐘與
鼓分別置於大殿前方左右兩側的鐘
鼓樓。其
鼓樓所用之
鼓,則為大型
鼓,分為「
鼓面」、「
鼓腹」。「
鼓面」通常在八十公分以上,「
鼓腹」則在一百二十公分以上,多半懸掛在
鼓樓中,稱「懸
鼓」;未有鐘
鼓樓之宮觀寺
廟,則將大型
鼓懸之大殿的楹柱之上,所以又有稱為「楹
鼓」。這類大型
鼓多半在
法會慶典時,作為迎賓送客之用。而另外又有在科儀當中使用的中、小型
鼓,其形狀多為矮桶樣式,放在木製
鼓架上,稱為「堂
鼓」,又稱為「通
鼓」。在臺灣,
道教習慣將「堂
鼓」稱為「通
鼓」,是在齋醮儀式中常見的後場樂器;
佛教則有將中、小型
鼓配以吊鐘,稱為「寶鐘
鼓」或「報鐘
鼓」,為早晚課誦及
法會唱讚時所使用。此外在儀式行進間,還有使用一種以手執柄的「手
鼓」,其是將
鼓面放置於圓形
鼓框之上,
鼓框下端有一木柄,其
鼓面大約為三十公分至四十公分等。
【撰寫者】
葉聰霈(輔仁大學宗教學系碩士生)

佛寺中所見的「寶鐘
鼓」。(葉聰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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